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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责任认定比例与损害赔偿责任不同。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不一致。《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用:按照医院治疗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所必需的费用支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1.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2.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工伤赔付比例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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