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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理。陪产假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对合法生育的女职...
陪产假国家没有具体的规定,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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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其妻休产假,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子,国家目前尚未作出规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主确定男职工是否休产假
关于陪产假工资的规定 关于陪产假的工资怎么计算的问题,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面将列举部分地区的相关规定。 广东省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山东省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三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上海市 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陪产假,又称陪产假,是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有权在一定时间内照顾和照顾对方。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陪产假没有明确规定,取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当然,有些地方有陪产假,有些地方没有陪产假。如您的情况特殊,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根据四川的规定,护理假为20天。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将女方生育假延长60天,给予男方20天护理假。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陪护假待遇:1。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假期间的工资。陪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2、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的,员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员工合同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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