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车辆过户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
即使本人没有驾驶证,也可以将汽车过户到本人名下。当事人没有驾驶证,可以将车辆过户到当事人名下办理落户上牌手续。办理车辆落户上牌需要当事人出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规定是车辆可以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车牌是不允许办理过户的。过户车辆时候车管所会注销车牌和行驶证,车主如果持有车辆满3年,可以在过户车辆时候申请办理保留车牌半年,此期间车主可以买新车申请使用之前的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网上查询: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https://sc.122、gov.cn办理地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地址:成都市西浦镇国宁村电话:028-87850114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地址:成都市科园一路6号电话:028-85170122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地址:成都市马鞍山路1号电话:028-8331911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地址:成都市东一街50号电话:028-84412780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地址:成都市金琴路14号电话:028-87769725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地址:成都市桃溪路53号电话:028-835505050成都市公安局巡逻分局地址:028-872771成都市金盾路87771成都市西南管理局公安局民航交通警察大队地址:0285成都市龙酒店南侧电话:028575成都市温江交通警察大队地址:0249金堂县客运中心站电话:0284932613双流县公安局交通巡逻大队事故中队地址:成都市东升镇长兴村电话:028-85898049双流县公安局交通巡逻大队地址:成都市唐湖南路三段61号电话:028-85808286双流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科地址:成都市双流县唐中路二段117号双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华阳中队地址:成都市双流县华阳镇正北街126号电话:028-88296871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成都市浦江县新区朝阳大道362号电话:028-8855089郫县公安局交通巡逻大队地址:成都市郫县成灌路电话:028-878668阿坝州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成都市浦江县新区朝阳大道362号电话:028-8599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028-83964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
车牌不能过户。二手车车牌属于原车主。转让登记后,车牌无法保留。新车主需要重新选择车牌,办理机动车登记。原车主在车辆转让登记,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新车或二手车时,可以继续使用原车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2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1,902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