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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贩卖上述止咳水的行为发生在2015年5月1日之前的,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在5月1日之后的有按照贩卖毒品罪处理。如果按照贩卖毒品罪处理,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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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因此,如果贩卖毒品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能适用缓刑。
据了解,可待因是一种存在于罂粟中的生物碱,有止痛、止咳、止泻等功能,但其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长期大剂量应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并易使人上瘾,产生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并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早在2005年,国家就把含有可待因成份的止咳类药水列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的处方药,只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才有处方权。2015年5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也就是说,贩卖含有可待因成份的止咳药水,达到一定的数量,就会构成贩卖毒品犯罪。
所谓的“止-咳-水”是指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临床用于无痰干咳以及剧烈、频繁的咳嗽。其主要成分可-待-因-属于阿片类物质,长期大剂量连续服用,可导致药物-依-赖、成-瘾。2015年5月,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公告,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被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目录后,‘止-咳-水’将属于毒-品的范畴,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但如果因病情需要,必须要有使用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且单方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就是允许的。这与年龄大小无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五、自2015年5月1日起,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管理,使用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单方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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