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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拘留共三种: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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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部分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而言,刑事诉讼拘留期限最长为14天。重大嫌疑人,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刑事拘留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防止犯罪嫌疑人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能够顺利接受起诉和审判,没有惩罚性。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人,并在短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它的期限天以上,15天以下。行政拘留是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本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是惩罚性的,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适用。拘留地点是公安拘留所。
如果治安拘留与所判刑罚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的,治安拘留时间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1957年法研字第20358号批复规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 198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行政拘留日期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复湖北省高院)重申此规定有效,并对“同一行为”作了解释。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一般对于实施违法行为但是不够犯罪的行为人,就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其处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但是如果是构成犯罪的,就应当经由人民法院审判之后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但是在执行刑罚之前,如果是已经被处相应的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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