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先到法院申请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
如果已经登记并共同生产的,女方可以不退彩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男方,彩礼是否退还需要看是否符合退还的法定情形。原则上,彩礼不予退还。但是男方支付的彩礼,有没有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如果没有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彩礼不予退还。二、《解释三》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如果女方并无过错,属于男方毁约,则只退还部分。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男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上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