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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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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进行居住证积分和积分入户申请。为了更快地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预约申请时间。
积分落户成都的时间限制是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申请居住证积分和积分入户。为了更快地申请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提前预约申请时间。积分结算是成都最新的结算方式。《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条例》第七条 (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第九条,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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