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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主体的认定有以下三点: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二)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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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处罚的规定我国现行《》第271条第1款规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该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款规定的是,第二款规定的则是应依照罪定罪处罚的情形。第一款中的“本单位财物”,可以理解为既可能是公共财产,如国有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也可能是国有与集体、个人、外资混合成的财产,还可能是纯粹私有财产。那么依照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否不论其占有的“本单位财物”属于上述何种性质,一律定贪污罪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就成为区分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关键所在。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贪污罪的共犯认定标准: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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