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2022-02-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参与分配的顺序:执行所得价款应当首先扣除参与分配的各债权人的执行费用,余额用于清偿债务。其中财产保全的费用应优先于其他执行费用扣除。有担保物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参与分配的,其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数个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权同时存在的,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其受偿顺序。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在分配时应当优先预留其相应的份额。普通金钱债权人的分配,按照各债权数额的比例平等分配。除了上述尚未生效的《征求意见稿》外,目前最高院在执行中的规定,只是规定了可以参与分配,但是没有具体的参与分配方案。因此,各个法院参与分配的方式、顺序办法都是自行规定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