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权质押的内容: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
可到公司或企业进行股权质押登记机关查询,需准备符合查询条件的相关资料。此外,股权质押后,登记机关也会锁定股权。如果想知道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抵押和股权质押的区别: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是房地产、特殊动产(车、船等)。);动产是质押的主要原因。二、抵押登记生效,质押只需占有即可。3、抵押只有简单的担保效力,质押中的质权人既能控制质量,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是直接出售。
1、股权质押式回购正式的称谓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推出的标准化的“股权质押”业务。 也就是说:“股票质押回购”也是“股权质押”。 2、股权质押不是什么新业务,信托、银行、个人都可以直接到中登公司办理,但由于质押的手续繁琐,质权人监控、处置起来很不方便。质押这个业务券商开展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所以交易所和中登把这个业务标准化了,推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T日质押、登记,T+1日客户就可以获得资金。R日还钱,R+1日股票就可以到帐
区别:(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卷,票据等等)。(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