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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是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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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变更子女抚养权,但并不是可以随意进行变更的,此时需要看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是否能够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当事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法院在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去向时考虑的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当然,在法院判决请求变更抚养权前,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
是的。如果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双方可以签订变更协议,表明变更事实即可,双方签字有效,无需向法院起诉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三)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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