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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想要离婚,并且另一方认为无法维持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过治疗仍然没有改善,...
离婚诉讼中一方患精神病可以提起的。对于我国的每一个进入到婚姻关系中的公民来说,缔结婚姻关系是自由的,相应的,解除婚姻关系也是自由支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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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精神病可以随时提出离婚。 但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由于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前应先变更监护人,再提起离婚诉讼。 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起诉书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视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1、离婚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会在7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需要指出的是,《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这一规定也存在例外情况,对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有下列情形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可以起诉离婚: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 (3)被告与他人通奸或淫乱、卖淫的 特别提醒:这里“六个月”的起算日期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算,而不是作出判决或裁定之日起算。因为在相应的判决、裁定没有生效之前,所谓的“判决离婚、申请撤诉、调解和好”的事实尚处于不确定之中,不能以这种不确定的事实作为计算“六个月”时段的起点。 (二)被告答辩 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1、答辩期限 被告应在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15日内不提出答辩,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15日内不能作出答辩的,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2、答辩方式 (1)书面答辩 书面答辩是指用答辩状提出答辩,即在法院通知的答辩期限内写好答辩状并交到法院。 (2)口头答辩 口头答辩是指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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