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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地区有所不同。廉租房一般每年签一次,有些地方每三年或五年签一次。申请居住的家庭不再符合入住标准的,应当办理退出廉租房的手续。根据《公共...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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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夫妻双方共同租住的房屋,对租住的廉租房并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廉租房只是租给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的家庭,并不是买卖关系。住户对于廉租房没有处分的权利,处理方法如下: 1、双方协商由哪一方继续居住廉租房,并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于双方协商的,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对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分割廉租房。此时的分割并不是指房子归谁,只是判决由谁继续居住廉租房,另一方搬出廉租房。也就是说,一家之主申请廉租房是由政策规定的,但是离婚时并不是由户主直接占有廉租房,其他人,只要是法院判决继续居住的,也可以继续居住廉租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条件是: 1、申请人要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家庭财产9.5万元以下(含);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A、申请家庭成员通过购买住房取得我市城区户籍的; B、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市、区房产管理(登记)部门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C、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廉租房收入要求;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 D、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该账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六)申请家庭成员自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商铺及其他各类非住宅房产的。 根据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你的条件并符合条件,所以应该是申请不了廉租房的。
一般不会。只要符合享受廉租房待遇的条件就不会收走。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由哪一方继续居住廉租房,并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分割廉租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廉租住房。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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