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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1。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二、设立登记程序: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2、填写登记书3、提交登记文件、证明书,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2、指定(委托)书(表格);3、股东大会决议;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经营范围内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1、刻制公章;2、办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登记手续。
分公司网上注册程序:名称核准;工商网络上申报资料;获得企业执照:工商网申报材料核准后,就可以到现场取得证照。公司刻公司章;去银行申请企业对公账户;去税务部门税种鉴定。
1、注册公司是合法的,因为公司的设立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所以在交易中很容易获得对方的信任;2、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资不抵债时,不会影响股东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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