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2.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2.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第十一条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两个问题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或者说补充:一是明确了未满十六岁、十八岁是指开庭审理时的年龄:二是增加了对开庭时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案件公开审理的批准程序,并限定了公开的程度。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对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以审理时是否满十六周岁为界实行区别对待,十六岁以下的绝对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公开审理,但确有必要时,也可以公开审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3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916人已浏览
6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