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其内容和结构为: (一)标题:以“民事上诉状”作标题 (二)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基本情况 1、上诉人基本情况: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李律师的答复。 1;我们正式登记了结婚证;2婚后又再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3婚前给付并没有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婚前曾有过纠纷,这些娘家人已不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返还原物纠纷上诉状范本: 原告刘爱某,女,1954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翠微村××号×××室,电话159275765××。 被告何必某(以下简称被告一),男,1954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五里新村×栋×××号,电话139861415××。 被告张某某(以下简称被告二),男,1935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五里新村×栋×××号,电话139861415××。 被告何静某(以下简称被告三),女,1933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五里新村×栋×××号,电话139861415××。 诉讼请求: 一、判令三被告立即腾退武汉市汉阳区五里新村×栋×××-×号房屋给原告; 二、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4800元; 三、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为武汉市汉阳区五里新村×栋×××-×号房屋的业主,被告一与其为团结户,被告二、被告三为被告一的岳父、岳母。1992年1月,原告将该房屋给其弟弟刘保某居住。2010年1月,原告从被告一口中得知刘保某已在2001年1月将该房屋出卖给了被告二,三被告一直占有、使用该房屋至今。原告认为刘保某无权出卖该房屋,多次与三被告交涉,但三被告拒不腾退该房屋。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为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 此致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占有物返还的纠纷一般属于侵权纠纷。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包括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4种常见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中,除转让须经发包方同意外,互换、转包和出租并不要求经发包方同意,只报备案即可。由此可见,承包土地互换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备案是为了便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起着告知、登记和备查的作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释》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发包方同意的,转让合同无效。但采取互换等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未报发包方同意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发包方或互换一方当事人仅以土地互换未报备案为由,请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0人已浏览
589人已浏览
847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