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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评标委员会向人负责,在评标过程中独立评标,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权利。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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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招标项目,是指属于合同标的的工程、货物或服务。
有关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标底、串通招标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并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市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本条例。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建设、财政、水利、交通、国土房管、市政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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