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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如果商标被侵权的话,应该到当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相关的起诉。一般都是在侵权行为地或者是被告人所住的地方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法院对其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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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结合查明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单独采用或合并以下方法: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可以销毁构成侵权行为的物品,拆除侵权行为使用的设备,没收直接用于侵权行为的工具和模具;2、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声誉,如责令被侵权人在报刊杂志上发表道歉声明等。,从而恢复被侵权人的商业声誉;3、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是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或者法院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4、除上述主要措施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起诉商标侵权的,要先分析问题,如果确实存在商标侵权的,应当及时停止侵权、积极进行配合,对对方进行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告不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被告能够提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抗辩。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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