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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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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应包括加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条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因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应包含基本工资、全勤奖、职务津贴,不含加班费,即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加班费计算以正常工作时间的实际工资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的规定,经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合议,现就用人单位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加班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劳动者加班工资基数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确定,但应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折算数。 二、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实际工资额高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额的,加班工资基数应在劳动者本人上月实际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范围内商定。 三、劳动合同无约定工资的,应以劳动者本人上月实际工资为基数。 四、实行计件工资的,以法定工作时间的计件单价为加班工资基数。 五、加班工资基数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应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加班工资基数。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也不可以扣罚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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