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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时,必须携带法院发行的财政票据,证明自己身份的合法证明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案件审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
法院退诉讼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当事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应主动履行缴纳诉讼费义务,未按期履行的,法院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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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申请,诉讼费的退费流程如下: 1、给主办法官打电话约好时间,找其签字“同意退费”; 2、主办法官签字后,跟主办法官询问,是否需要主管副院长签字; 3、如果不需要主管院长签字,或者主管院长已经签字,询问财务室办理退费的时间以及财务室电话; 4、办事之前先给财务打电话,确认其上班后,约定到达时间,去之前务必再核对一下身份证、缴费票据、判决书等是否齐全。
为了避免纠纷,法院退回的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会退现金给当事人,必须打给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律师无法代为领取的。不过,当事人可以提供自己的帐号给律师,由律师代为办理退款手续,办理完退款手续后在一定的工作日内,法院会把退款打到当事人本人的帐号中。需要提供的资料,除了自己本人的银行帐号外,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预先书写的收款收据等据以办理退款的法律文书。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和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但应减半收取。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在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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