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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
个人之间的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率乘以贷款金额乘以贷款期限来计算。但个人之间的贷款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逾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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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利息由双方在贷款凭证上明确规定,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自2019年8月20日起授权全国银行间银行间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5。31%,四倍则为2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的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已略高于法定的最高民间借贷允许利率。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实践中,当事人只有依法去约定借款利息,该利息约定才是有实际意义的,而不合理的利息约定只会引发纠纷。
可以双方协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法》规定,只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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