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本人或联系业务员持保险单、有关证件或户籍部门(或大使馆)出具的证明到保险公司柜面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投保人和被变更人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保...
1、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当事人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簿、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变更姓名须知:公民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姓名的,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分、已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材料; 2、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4、变更姓名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20个工作日内经调查核实,所长提出意见,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15个工作日内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并由主管领导审定。
不能:开身份证变更证明,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凭本人的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由员工本人或参保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此身份证号码唯一”的证明、本人的书面陈述(加盖单位公章,签署全名并按上指模)报所属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由社保部门进行核查。对方已改了身份证号码,现在这个身份证号只由你一个人使用。只要你出示了户口本和身份证,相关应用部门就必须为你办理业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6人已浏览
1,359人已浏览
477人已浏览
4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