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存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
第二次婚姻登记需要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再次结婚需要离婚证。对于二婚的当事人,登记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后登记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一般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原本是夫妻关系,经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在想再婚(再婚),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将收回双方的离婚证明,然后发给结婚证。
(1)申请:取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页)、近期三张2寸免冠照片。离婚请携带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提交上述手续。(3)审核:查看户口本、身份证、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询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签名,按指印,登记人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正式宣布缔结夫妻关系,法律确认双方婚姻关系并携带离婚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3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5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