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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
符合收养条件的可以办理收养手续,通过民政部门办理。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亲戚小孩需要什么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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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异收养亲戚小孩来说:可以的,离婚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一般收养的条件是: 1,无子女 (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应当在收养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登记。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去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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