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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少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二)被他人胁迫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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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的制裁措施。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对于你的什么是一般行政处罚这个问题,要知道行政执法单位对违章者进行符合法律程序纠正其错误做法的手段来百姓可以这么理解,象是交警开出罚单,交通局扣押没交养路费的机动车,卫生局对卫生达标不合格的饭店进行整顿及罚款等等都是行政处罚,其处罚方式有罚款扣押物品等等。
1,治安管理条例已经没有了,现在叫治安管理处罚法 2,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半是总原则,其他的关于税务,公安,土地等等一些具体的行政处罚都要以行政处罚法为依据 3,不一致的地方要以行政处罚法为准,但现在,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地位与行政处罚法的法律位阶是一致的了,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他们两者抵触的,要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从该条内容上看,法律已清晰地规定了被处罚者,如不服行政处罚,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对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受害人是否享有上述权利,均未作明确规定,同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受案范围中也无明晰规定,依上分析,该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文中的行政诉讼主体资格范围,应为广义上的概述,而不是狭义上的被处罚的行政行为相对人,因此,行政诉讼起诉主体范围既包括了被处罚者,也包括与行政处罚有利害关系的受害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行为相对人及与行政行为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即受害人)均属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当事人,其人身权与财产权均可能与行政处罚有关联或产生影响,都要受到法律上的平等保护与救济,同时,从我国宪政原则出发,任何公民有权对国家行政权利进行监督,复议或提起诉讼,因此,公民只要认为行政行为直接侵害或间接侵害了相关当事人的权益时,均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救济自己的权益,为此,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案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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