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你们的情况是要考虑法院有改判罪名的机会吗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三个法律文书的概念:一是起诉意见书,这是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法...
有。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 第一审判决的上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法院是否可以改变公诉罪名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法院只能在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内改变罪名。
法院判决书能改。改的前提条件是判决书有错误。一审判决书如果没有生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一级法院改判;如果是二审判决书或者一审判决书已经生效,可以在6个月之内申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抗诉。案件进入再审后改判。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是的。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处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除新的犯罪事实和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处罚。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735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