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动物诊疗机构不得在动物诊疗场所从事动物交易、寄养活动。...
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一)动物饲养活动中死亡的动物;(二)动物诊疗、教学科研活动中死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执业兽医考核和培训计划,对执业兽医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为执业兽医接受继续提供条件。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相关机构或者组织承担执业兽医考核、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聘用执业兽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所聘用的执业兽医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时间。
市和XX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按照职责将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控制、检疫、监督管理以及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动物防疫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动物饲养情况调查、动物疫病监测、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督促和引导村民、居民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义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并保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已经委托他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动物饲养者不能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应当将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时送交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实施无害化处理,或者及时告知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收集单位,由收集单位送交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实施无害化处理。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在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设置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1人已浏览
667人已浏览
768人已浏览
2,6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