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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做伤残鉴定和后续治疗费用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同时申请的: 1,当事人只有进行了伤残鉴定,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伤残待遇; 2,如果伤残鉴定完毕...
可以同时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 一、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准备相关资料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申请所需要的资料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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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不能简单地说是否可以兼得,只能说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交通事故赔偿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二都并不冲突。 2、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受伤,但同时也属于工伤的,受伤者可以要求对方按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3、另外,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伤者同时也构成伤残的,则可以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则应该通过交通事故来赔偿,工伤就没有什么赔偿了。
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一般是不能双重赔偿。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般医疗费用是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但是依旧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和伤残鉴定两者是可以同时做的。 1.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医疗机构是属地管理。先申请县市区卫生局组织鉴定,如有异议,于2月内在申请省级鉴定。 2.如果是民政的伤残鉴定,一般到所在当地开证明,到民政局申请进行专业的鉴定,到民政指定的医院检查.一般要有相关治疗的检查结果或病例.如果是肢体残,那么到医院检查即可. 二者的鉴定机构是不一样,所以可以同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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