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死亡办理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全部返回。 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需要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
国家养老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投保职工在未退休期间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外,可以由其继承人一次性退还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本金和利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车祸死亡非因工:《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2、车祸死亡属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参保人员(含参保缴费人员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2、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的本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从社会统筹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死者生前四个月养老金作为丧葬费,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在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完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或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其退还金额的计算办法为: 职工退休后死亡的退还金额=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余额*(退休时个人缴费的储存额/退休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 亲属还可以一次性领取10个月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可以领取定期生活补助。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7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