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定期进行专业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指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一)属于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以及危险物品使用、储存、运输单位;(二)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电力、装卸、道路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简称较大危险行业)的;(三)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人员从事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计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包括职业危害的防治责任、告知、申报、宣传、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价。检测和评价报告应当向从业人员公布,并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或者发现职业病病人、疑似病人的,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6人已浏览
2,250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