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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对方在东莞生活居住一年以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
我在东莞,如果是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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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想在东莞诉讼离婚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被告在东莞办理了居住证一年以上且现在还在有效期。 2、东莞有房产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先开具居住证明并盖章,证明被告在小区所在地居住了一年以上,再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加盖公章。 3、被告在东莞所在地的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由企业开具居住证明,再由企业所在地的居委或村委盖章。
一、对离婚的主体及能否起诉进行审查 1、律师办理涉外离婚,无论代书、还是代理登记及代理诉讼等,应首先审查离婚当事人的主体是否合格。要求其出具合法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查明该委托人国籍及是否有华侨或留学生的特殊身份。至于那些非法移民,均不能接受委托。还应要求委托方出具有效的婚姻缔结法律文书,如《结婚证》。对于在国外的结婚文件,应当由其同时出具中文译本。 2、在证实双方当事人合法的身份及有效的婚姻关系后,还需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即是否为登记离婚或起诉受理法院国的法律所禁止或有一定的限制,如巴西,阿根廷、马耳他受天主教影响的国家不承认离婚制度。又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双方结婚六个月,不得相互同意离婚;《意大利民法典》规定,离婚必须先别居五年;澳门离婚制度规定,请求协议离婚的,其先决条件必须是结婚已满三年,未满三年者不得协议离婚。我国离婚制度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原告撤诉或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6个月内不能起诉。 二、涉外离婚律师可以确定离婚方式 1、当事人夫妻双方能否协商离婚,包括对子女、财产、债务均能达成协议的,则可选择诉讼调解离婚或登记离婚。同时应考虑到各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设立登记离婚制度,即行政离婚制度。有的国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也是只有采取诉讼离婚程序。有的国家或地区兼采诉讼离婚与行政登记离婚,如日本、葡萄牙,罗马尼亚、古巴、海地、墨西哥、台湾地区。即便在某些国家地区中允许采用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我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是不能通过登记离婚,必须经法院调解或判决。鉴于有些国家不承认离婚调解书,以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离婚。《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唯一涉外离婚的地方性规章)中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之间的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或者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应当依法自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由于法院办理涉外离婚的一般均要收费,我国法院的收费与国内离婚案件收赞相同均为夫妻财产的1%。这表明当事人采用诉讼离婚,增加离婚成本。而选择登记离婚的,可以降低离婚成本。一般而言,采用登记方式,当事人需亲自到场,对于可以在国内办理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婚姻,也必须双万亲自到场才能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不到场而委托别人可以通过协议登记再婚的,只能是双方均在国外的留学生或在国外工作的,或夫妻双方均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只有在居住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委托律师在其原结婚登记地办理登记离婚。
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及子女,对专业要求很高,最好你能找一个专业律师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2,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 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标准: 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收300左右诉讼费。 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0。5%收取。 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支付或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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