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 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2、赠与合同形式 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形式。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为此,本文就中国法律规章中赠与合同公证的一般形式提示如下: 由赠与人、受赠人分别申办赠与书公证和受赠书公证的形式《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2款第 1、2项规定:“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 其法律特征如下: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 3.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 附义务赠与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 (1)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单独的合同; (2)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所附义务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 (3)通常,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约定的除外; (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赠与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包括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 (5)受赠人所负的义务,可以是为一定行为,也可以是不为一定行为。 (6)附义务赠与的合同,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可能承受赠与人撤销赠与的不利后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