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双方都是。 2、双方未同居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是否支持由法院决定 3、法院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离婚。...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有的,如果是诉讼离婚首先不存在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只有特定条件下才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有的,如果是诉讼离婚首先不存在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只有特定条件下才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双方都是。 2、双方未同居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是否支持由法院决定 3、法院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离婚。 4、可以,但证明力一般 5、不能,除非法院调取 6、对方坚决不同意,首次诉讼难以判离。但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就会判离的。 7、没有 8、感情不和不是问题,确已破裂才是离婚标准,证据需要法院质证认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