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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管制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会进行批评教育,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会给予行政处罚; 2、构成刑事犯罪的,会根据所犯罪行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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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碍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足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碍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够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违反责任的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罚是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在《刑法》中确定的,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并由专门机构执行的最为严厉的国家强制措施。 2、根据《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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