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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摔伤了,伤残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
7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13个月本人工资。若解出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8个月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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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伤残等级大约在8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2.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3.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4.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6.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7.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13个月本人工资。若解出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8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标准为15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你年龄是59,离退休年龄60岁还有一年,所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10%,也就是1.5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所以最后你的赔偿应该是7个月本人工资,若解出劳动关系,还有9.5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重庆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计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计发。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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