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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首先不接受传票,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
民事案件的被告不接收传票,法院可以依法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传票一经送达,即使被告不来开庭,可以缺席审理并视为放弃质证权利而缺席判决.那样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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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签收传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会再次对男方进行传票传唤,若无正当理由拒不致谢的,法院可以拘传男方。但实践的做法,被告不到庭,法院一般会进行缺席判决。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判决书送达生效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男方想拖你或者不想离,继续起诉,如果他在没去接传票,可视为‘没有这个人’也就是失踪或者死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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