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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4、按照报销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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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帐户是指将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按照一定比例与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并记在个人名下,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要的专项医疗经费。个人医疗帐户中的本金和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医疗支出,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职工工作变动个人帐户随人转移。其作用是: (1)可以体现个人责任。 (2)可以强化职工自我保障意识,最大限度地克服浪费。 (3)可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起激励机制。 (4)有利于调整职工的消费结构,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1、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2、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3、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4、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3%划入个人帐户; 5、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8%划入个人户。 前款所列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基金收支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的规定,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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