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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发行人的不同分类,短期融资券可分为金融企业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融资券。目前发行和交易的是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2)按发行方式分类,短...
短期融资券的种类 (1)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目前发行和交易的是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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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券种类如下: (1)根据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债券可分为附息金融债券和贴现全融债券。 (2)根据发行条件,金融债券可分为普通金融债券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
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健全,能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能以合理的成本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 (二)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期限错配、交易对手集中度、债券质押比例等适度,近2年内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三)近6个月内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取得证监会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资格的认可; (五)近2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风险提示:企业之间发行短期融资券对于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又提供了一种途径,在解决企业短期融资方面的困难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讲,只有实力雄厚、资信程度很高的大企业才有资格发行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一般来讲,只有实力雄厚、资信程度很高的大企业才有资格发行短期融资券。在我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必须符合《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十条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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