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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改制,是指国有企业把其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由单一的国有改为多元化结构,即股份制。企业改制后,其职工(含管理层)不再具有国企职工的身份。...
1.安置的费用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定的.对于安置费用没有具体标准.2.公司改制属于内部行政行为,通过新闻媒体通知即可无须下发文件.员工也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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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的费用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定的.对于安置费用没有具体标准.2.公司改制属于内部行政行为,通过新闻媒体通知即可无须下发文件.员工也无权要求改制单位下发文件.3.根据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准许.4改制企业大集体职工是可以和全民合同制职工一样享受40岁(女)50岁(男)内部退休待遇5.本案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应当先向被申请人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广西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如下,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时至今日,“买断工龄”根本违反劳动法,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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