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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
试用期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用人单位无故开除试用员工的,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试用期内试用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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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1995年10月10日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问,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根据相关法律第四十七条可得知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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