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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什么《新婚姻法》出台。2、婚前买房本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是当然的个人财产。但由于男方同意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将被视为对女...
1、没有什么《新婚姻法》出台。2、婚前买房本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是当然的个人财产。但由于男方同意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将被视为对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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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替你回答这个问题吧,男方同意加女方名字时,有没有进行财产书面约定呢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就算作是男方赠与女方的房产,平均分配。确认两者的财产分割关系,首先要查看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时,夫妻双方有无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的内容分割,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的“婚内赠予”处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加名字之后,房产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的法律效力,即使男方想反悔,也只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1、没有什么《新婚姻法》出台。2、婚前买房本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是当然的个人财产。但由于男方同意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将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3、女方因在产权证上加名,而成为该房子的共同共有人,拥有了房子的一半产权,离婚时,有权要求予以分割。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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