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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
要看是什么原因摔伤的, 1、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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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孩子如果在学校购买了保险,那么在在学校摔伤后的医疗费可以找学校报销。就诊的费用先由个你垫付。一般来讲,治疗结束后,找医院要门诊原始病历、有效费用单据原件,并且需要在发票上需盖急症章,费用清单(包括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的明细单),药品处方等,拿上这些可以到学校财务处报销,不过不同学校规定不同,你可以去问问你孩子的学校是怎么规定的。
假设学校应当对这个学生的伤害进行全额赔偿。 1、赔偿范围:首先见《侵权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参见《人身损害解释》17,18条。还有精神损害赔偿(不过应该不会支持)2,对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见《人身损害解释》30条)=受损人经常所在地/法院所在地(二者取高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10级伤残)总体而言,向学校主张的赔偿范围有: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在治疗中花费的费用(2)康复后仍需的生活辅助工具费用、护理费用(如果需要)(3)残疾赔偿金(4)精神损害赔偿
鉴定费用由小孩的垫付,在索赔时作为一项费用,最后由学校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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