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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具有公示性和对抗性,其效力范围及于公司之外的第三人。理由在于: 其一,股权是资本权,流动性是其天性,且公司法已在股权协议转...
无论是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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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要件,工商登记是股权转让的一个程序。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只是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有效的。2、,如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即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严格履行。未进行工商变更手续,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没有其他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虽然要求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但股东转让股权没有按期进行变更登记,工商部门只是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责令限期办理或被处以行政罚款,但并不能够否认新股东(受让人)享有的股权。股东变更登记其实只是工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它本身只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决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工商登记只是种对外公示的行为,起到对抗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综上所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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