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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内财产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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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以下证据 (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2.离婚调查,离婚财产调查中当事人要注意的事项 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2)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界定依据: 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拒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婚姻财产转移时,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例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银行、账户;股票交易账户;房屋所有权证;其他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如有必要,可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如果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私自赠与第三人,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严重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还有,如果一方制作虚假债务: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列出提问大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进行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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