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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予补偿。 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国家和地方都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劳动者自己想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因为劳动者有辞职的自由。但是如果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并且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的,则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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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哺乳期内单位是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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