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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并非仅指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依照《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是这样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转正之后提前三个月。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劳动者辞职申请的提出,只要履行法律规定的通知义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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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改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既然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写辞职报告重签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因为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要求职工写辞职报告,是为了中断职工工龄,逃避对职工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责任。劳动者可以不写辞职报告和拒签“新的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因此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附:经济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据您所述,,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经济赔偿金,建议您介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您可电询
根据《》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员工参保。《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违反这一法定义务就要。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法》的规定,具体处罚有: (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会承担责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以后万一发生争议,企业就处于不利地位。对企业来说,碰到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或者干脆不要,或者晓之以理,说服员工依法参保。让员工写“自愿不缴社会保险”之类书面申请的做法,在法律上并不可行。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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