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屋拆迁以后国家规定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对整个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拆迁产生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 3、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的损失...
2015年拆迁法对拆迁补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最新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拆迁补偿包含四个项目: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②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依附于房屋而存在;②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③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④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3)收益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以下特征:①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②收益应当合法产生;③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1、房屋拆迁补偿项目: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拆迁补偿方式包括: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统一的标准,评定土地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征收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一般是每3年调整一次,并逐步提高。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