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警察认定责任,不服,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申请复核第二节复核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由于您给的信息不全,我只能做如下原则性的答复: 1、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应当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道路通行权利和义务等因素,权衡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评判。 2、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及异议审查问题 根据多年来的司法实践及相关司法共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仅具有民事证据效力。但是,交警作为相关行政专业部门,其认定结论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尊重,作为有效证据采纳,但个别明显不合理的事故认定除外。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复核,但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的除外,故在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期间,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审查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审查申请的,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准确、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审查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原交通事故责任;如果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内容将得到维护。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限一次。另外,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事故认定书有错误的,可以在起诉自己的损害赔偿时向法院提交证据,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1,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