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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象不仅包括消费者,还包括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事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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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店面的拆迁补偿会有专业的评估师来评估价值的
一、致人死亡肯定是有电。但,电是从哪里来的?没有确定。据说有人搞了自己发电。饭店老板说,只要停电就拉开自己的总闸。假如他说的是真的,反送电就不可能。但是,这些,已经是时过境迁了。不好求证了。但是,如果供电公司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肯定不会出现触电,这是没有问题的。从刑事案件来说,如果有伪证,证据链不能构成,就要撤销。这是我的思路。伪证就是供电公司出的,自己采取了全部的安全措施。法院也依据这个证据判定说是饭店老板的过错。二、不正常的是,当时和以后死者家属没有找过饭店老板。直到最近,饭店老板出来了好久才提起民事诉讼。据当事人说,这里还有其它一些隐密。不再细述。我目前是帮助他打民事的二审。他已经进行过刑事案件的申诉了。还要再申诉。实在说,他们通过这个案子还真学了不少东西。电力的法律的。以我的经验而言,判了刑,执行完了还不断申诉的,多半是有冤屈。少数是不明事理,胡搅蛮缠。我对您的学识和热忱深为敬佩。
1、协商。这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店铺是不能你们自己找的,必须由我司前往勘察评估,并定找到您满意为止。”找不到加盟店系对方的责任!你们可以行使抗辩权! 找第三人协商——可以找到其主管工商部门协商。 2、起诉。 你看的电视广告有没有不实之处?如果有,就将其和烤状元自助铁板烧一起告!在诉讼过程中合理利用抗辩权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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