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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你的生存状态表示同情。个人感觉摆地摊做小本买卖没有错,靠自食其力也很正当。但是最好找个规范地方,这样既可以摆脱被城管追讨、也在大市场的...
摆摊一般不要摆摊证。摆摊属于无固定场所的经营活动,无固定场所的经营活动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如果所在省份对摆地摊的营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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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的租金由于只有口头协议,除非你们能证实口头协议的存在,否则要回这笔款项难度很大。 2、对于多用的3天,虽然合同到期,但你们确实占用了3天。即便是因为摊主没有到场,你们摆放货物的事实是存在的,摊主的做法虽然有点无赖,但从法律上说并不违法。 3、这样的官司由于标的比较小,聘请律师并不划算。
摆摊一般不要摆摊证。摆摊属于无固定场所的经营活动,无固定场所的经营活动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如果所在省份对摆地摊的营业资格证没有要求,那就无需办理,如果有要求,则就需要办理。具体是在摆摊场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如果在街上摆的是食物类摊位,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必须办理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摆设摊点。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按照方便群众、提供就业的原则,可以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允许摆设摊点。各类摊点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一)在规定的地点、范围、时间内经营;(二)摆放有序、设施整洁;(三)按照规定处理废弃物,做到垃圾、污水不落地,保持地面整洁;(四)不得私拉电源,乱扯电线,影响用电安全。早市、夜市经营除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做到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摊点规划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城乡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编制。摊点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市容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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